导游身处旅游业一线,是旅游形象的主要体现,其服务技能高低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整体水平。目前我市导游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高素质高水平导游人员紧缺的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提高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导游人员在社会上的形象,是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管理服务,稳定导游队伍。一是鼓励有关大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增设导游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培养更多高层次导游人才。二是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导游资格证报考工作,鼓励社会人才加入导游队伍。三是组织开展导游人员风采展示、职业技能大赛、评优表彰等活动,对爱岗敬业的导游人员给予应有的荣誉和奖励,激发导游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引导鼓励导游人员自觉学习,不断充电,拥有广博知识,提高个人修养,增强服务技能。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导游行业宣传,特别要重视对优秀导游人员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提升导游职业形象,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参与导游工作。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导游人员素质。一是建立健全导游人员全员培训、全过程培训制度,重点做好导游用语、礼仪规范、普通话等方面学习训练,大力提升导游人员文明素养,接待游客时态度诚恳热情,表情、用语、动作等自信、大方、得体。二是组织专门力量搜集整理我市著名人物、民间故事、历史典故、方言俚语等知识,编写专门教材,加强导游人员历史文化知识学习培训。三是定期组织导游人员深入厂矿、农村、学校等考察调研,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强感性知识,认识宝鸡,熟悉市情,强化对宝鸡“四城建设”认知,当好宝鸡的宣传员。
三、强化监管,规范导游市场。一是建立健全导游人员考核监督制度,研究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导游人员职业信誉档案,实施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和除名公告制度,对违规失约等情况严肃查处。二是建立健全导游人员薪资制度,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结合实际为导游人员提供能满足其基本生存需求的工资待遇,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养老、医疗保险,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归属感。三是加强对旅游企业监管,促进旅游企业依法规范运行,维护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为导游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