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复亮(1899-1970),浙江金华源东乡叶村人。民国8年(1919),发表《非孝》之文,名扬大江南北。民国11年(1922),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书记。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劳动部第一副部长,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是早期民建的领导人之一。
武汉解放初期,私营企业的劳资关系不正常,劳资纠纷层出不穷。解放后,工人翻了身做了主人,他们从被剥削阶层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对企业中不合理的待遇和制度,要求废除和改善。而资方和资方代理人,对奴役指挥工人为当然的思想尚未改变过来,因此,劳资双方时起冲突,有的企业甚至停产倒闭,经常扭去劳动局诉讼,劳动局干部当然袒护工人,资方不管有理无理,总是败诉,而当时又无恰当的政策来解决劳资纠纷问题,影响了工商业者的经营积极性。
1950年3月,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局长会议,讨论劳资关系问题。中南劳动局长孔祥祯,率领武汉市劳动局长陈秀山和市工会主席等一行,会同武汉市工商界代表厉无咎(申新四厂,福新五厂经理)、赵厚甫(胜新面粉厂经理),我作为秘书随行参加会议(我们三人都是在解放后参加民建的成员,当时民建武汉分会尚未成立,正在筹备中)。
到北京以后,民建总会召集参加会议的各地民建成员和工商界代表座谈,由总会召集人副主委南汉宸讲话表示欢迎,他指出:解放后的劳资关系是合作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责任,主要依靠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因前者有劳力,后者有资本和机器,应该共同搞好生产。
这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很隆重,我们在怀仁堂见到了毛主席,听了周恩来总理的形势报告和薄一波副总理的统一财政经济报告。大会主持人是劳动部部长李立三,他多次作了报告和指示。会后,政府公布了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公布了处理劳资关系的有关文件,劳动部发布了有关劳动政策,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劳资双方进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协调劳资关系,妥善解决劳资纠纷等等,使劳资关系逐步走向正常。
我们一行在北京期间,除参加会议和听报告外,厉无咎曾三次与民建创始人黄炎培会晤长谈。厉为什么要去会晤黄炎培?原因要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厉无咎在重庆工商界很活跃,与胡厥文、章乃器都很熟稔,黄任老曾多次邀厉无咎商谈创建民主建国会的事,引起国民党特务的注意,有一次厉被特务跟踪拘捕,后经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作保获释,遂与黄任老失去联系,民建在重庆正式成立时亦未参加,从此天各一方未能谋面。
这次他们在北京会晤,像历尽沧桑久别重逢的老友,话题很多,总是有关民族工业和民建的事。三次会晤时民建总会副主委施复亮先生都在坐,他一再谆谆嘱咐厉无咎要紧跟中国共产党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作为民建成员一定要团结广大工商业者,落实中共中央制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工商界起到带头桥粱作用。我是厉无咎的随从,始终在他身旁,第一次见到两位民建领导人,对他们的印象颇为深刻。
德高望重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的黄任老,竟没有一点高官的架子,像一位普通的长者和霭可亲。时任劳动部第一副部长的施复亮先生,衣着朴素,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他见到我这随从时,热情地前来与我握手让坐,这使我对两位领导人更为崇敬。
1954年1月,施复亮先生偕夫人钟复光等前来武汉视察和了解工商界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情况。我再次见到了他,他在听取民建武汉分会负责人华煜卿的汇报后,邀请部分会员和工商界人士座谈,并盛赞武汉分会的工作做得深入扎实,感到非常满意。当时武汉分会正在开展“五反”以后的爱国守法教育,工商界普遍反映“爱国容易守法难”和“爱国有心,守法无术”等思想言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分会与市工商联,征得施复亮先生的同意,邀请他作一次报告。报告的题目是“关于工商界学习总路线的几个问题”,地点为友益街武汉京剧院。报告内容为:1. 总路线引导我们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2.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3. 关于爱国守法问题;4. 怎样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5. 私营工商业的光明前途。
他在报告的第三部分,从“爱国是守法的基础,守法是爱国的表现,爱国不限于守法,但爱国必须守法”的原则,说明爱国的一致性,他还强调指出:爱国守法是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也是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实际行动。并着重对“爱国容易守法难”和“爱国有心,守法无术”等错误思想言论进行了分析批判。他的报告非常精彩,深入浅出,给工商业者以很大的启发和教育。那天听报告的人头济济,都是民建成员和工商界上层人士。
施复亮先生是民建创始人之一,他为民建的建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重庆较场口事件,他被国民党特务打成重伤;他对国民党反动派口诛笔伐,百折不挠;他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起草工作,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今年是施复亮先生谢世50年纪念,为此,我回忆往事撰写此文,以志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