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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建简史

    一、历史沿革与组织机构

  民建是从1949年开始在陕西酝酿建立组织的,到2008年的50多年间,经历了民建西安市分会筹备委员会、民建西安市分会委员会、民建西安市委员会、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到民建陕西省委员会五个发展阶段。

  (一)民建陕西省委员会成立前组织情况

  1949年9月,参加民盟的共产党员李象九作为西北五省工商界代表,赴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时,了解和认识了民建的性质、宗旨,参加了民建。民建总会负责人要求他在西北地区,特别是先要在西安发展会员建立组织。返陕后,他在工商界人士中广泛联系,发展新会员。1950年5月,民建总会推举李象九为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委员、西安分会筹备负责人,计划从西安开始,逐步在陕西发展会员,建立组织。1950年8月,经民建总会批准,由李象九、史唯然、潘源泉、谢西林、熊轩卿、刘光智、张士心、董林哲、傅道伸、张西铭、施之铨11人组成民建西安分会筹备委员会,指定李象九、史唯然、潘源泉为召集人。在中共西北局统战部和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西安分会在筹备委员会时期,经民建总会同意,在西北地区的兰州、银川、西宁、迪化(今乌鲁木齐)等城市吸收会员,由西安分会代管,各地建立组织后直归民建总会领导。

  1951年12月民建西安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1952年8月,民建总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决定在民主建国会之前,冠“中国”二字,自此会的全称改为:中国民主建国会。1953年6月,民建西安市第二次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1954年10月,主任委员李象九病逝,经常委会议决定由副主任委员董林哲代理主任委员。1955年6月民建西安市第三次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委员会。

  1955年8月,遵照民建中央指示:民建西安市分会改为民建西安市委员会。随之将1955年6月选出的西安市第三届委员会,改为民建西安市第一届委员会。民建西安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59年3月与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民建西安市第二届委员会。遵照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指示,民建西安市委与西安市工商联成立了两会协作办公室,后为两会协作委员会。民建西安市委机关,亦由菊花园迁到大湘子庙街与市工商联机关同院办公。

  民建中央常务委员会1957年1月批准筹备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指定韩望尘、董林哲、余大奎、傅道伸、瞿冠英、董继祖为筹备委员,韩望尘为召集人。很快因反右斗争和整风运动相继开始,民建中央通函各地组织在全会开展整风期间,暂停吸收会员和发展组织,从而将省工委的筹备工作停顿下来,直到1962年1月,根据民建中央常委会决定,筹备建立了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推选韩望尘、董林哲、阎赞禹、余大奎、傅道伸、熊应栋、薛道五、施之铨、任志超9人为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韩望尘为主任委员,董林哲、阎赞禹为副主任委员,余大奎为秘书长。工作部门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西安市东木头市11号。

    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是民建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民建中央要求省民建与省工商联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民建会员在工商界的骨干带头作用。1962年前,民建西安市委员会曾受民建中央委托,在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指导下,负责过西北五省民建组织的筹建、会员发展、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等工作,先后在兰州、银川、西宁、迪化(今乌鲁木齐)、天水等地建立民建组织,并在我省的的宝鸡、咸阳、渭南、大荔、汉中等地建立了民建支部。1962年3月,省内各地方组织及会员由西安市委员会移交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管理。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工委被迫停止工作,直到1977年11月,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开始恢复活动。原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不幸在“文化大革命”中逝世。恢复活动中,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开展活动的通知,经会内酝酿并与有关方面协商,1977年11月5日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决定分头联系各地会员,帮助恢复各地组织,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熊应栋、傅道伸、施之铨、任志超、赵蔚林5人组成,组长熊应栋,副组长傅道伸。

  民建陕西省工作委员会恢复活动后第一项工作是成立了临时领导小组,积极联系会员,帮助恢复各地组织,同时开展建立省级组织的准备工作,在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指导帮助下,按照会的组织程序,1980年5月召开了民建陕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自此以后,省民建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并先后于1984年9月、1988年11月、1992年4月、1997年6月、2002年6月、2007年6月召开了民建陕西省第二、三、四、五、六、七次代表大会,相应选举产生了对应届别的省委会。

  (二)民建陕西省委员会成立

  1、民建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1980年5月16日至20日,按照《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规定,民建陕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25名委员组成的民建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随后召开的一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熊应栋,副主任委员傅道伸、施之铨、黄彦儒和7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一届常务委员会,施之铨兼秘书长。一届委员会工作部门设办公室。9月,民建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工商联成立两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

  2、民建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1984年8月30日至9月2日,民建陕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40名委员组成的民建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熊应栋,副主任委员傅道伸、施之铨、黄彦儒,秘书长成继昆和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二届常务委员会。同时还决定赵蔚林等4人为省二届委员会顾问。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专委会设妇委会。

  1988年3月17日。民建陕西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补选张鹤龄、张季纶、邓元明、黄永熙、哈鸿儒5人为民建陕西省二届委员会委员。并补选张鹤龄、成继昆、张季纶为二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成继昆秘书长职务,由张鹤龄兼秘书长,聘请施之铨为二届委员会顾问。会议决定机关工作部门增设咨询培训处。

  3、民建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1988年11月8日至12日,民建陕西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45名委员组成的民建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三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熊应栋,副主任委员张鹤龄、黄峻山、黄彦儒、冯树贤、张季纶和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三届常务委员会,张鹤龄兼秘书长;全委会推举傅道伸为名誉副主委,同时决定成继昆等6人为省三届委员会顾问。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咨询培训处。专委会设妇委会。

  1989年3月10,民建陕西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调查研究委员会和会务研究委员会。

  1991年11月,民建陕西省委员会机关由东木头市11号迁至西新街70号(陕西省暨西安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5楼办公。

  1992年2月18日,民建陕西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省两会妇委会。

  1992年2月19日,民建陕西省三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同意熊应栋辞去省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推选张鹤龄为省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熊应栋为省三届委员会名誉主委;张鹤龄不兼任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决定刘剑锋为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

  4、民建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1992年4月27日至29日,民建陕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45名委员组成的民建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四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张鹤龄,副主任委员黄峻山、黄彦儒、张季纶、李雅芳和15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四届常务委员会,刘剑锋任秘书长;全委会推举熊应栋为名誉主委。1994年1月6日,四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黄峻山辞去四届委员会副主委、委员的请求的决定,补选邓元明为副主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咨询培训部。

  5、民建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1997年6月23日至25日,民建陕西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44名委员组成的民建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五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李雅芳,副主任委员张季纶、邓元明、李谠、于小文和15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五届常务委员会,皮成宪任秘书长;全委会推举熊应栋、张鹤龄为名誉主委,施之铨、黄峻山、冯树贤为名誉副主委;任志超、刘剑锋、杨开甲、赵百平、曹济川为五届委员会顾问: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咨询培训部。专委会设调查研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

  6、民建陕西省第六届委员会。2002年6月17日至20日,民建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51名委员组成的省六届委员会,六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李雅芳,副主任委员于小文、皮成宪、武胜利、徐明正、郭家学和19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六届常务委员会,行长安任秘书长;全委会推举张鹤龄为名誉主委,施之铨、黄峻山、冯树贤为名誉副主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专委会设调查研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

  7、民建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2007年6月29日至7月2日,民建陕西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55名委员组成的省七届委员会,七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由主任委员李冬玉,副主任委员于小文、徐明正、周新生、胡梦琪、张亚平、赵超和19名常务委员组成的省七届常务委员会,七届常委会任命张坤向为秘书长。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专委会设经济委员会、财政金融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理论委员会、妇女委员会。

   二、发展会员与建立组织

  在改革开放以前,民建发展的对象主要是工商业界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及与之有联系的知识分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色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2002年民建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修改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对民建的性质作了新的阐述:“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建的组织发展工作在坚持政治标准、坚持“三个为主”原则的同时,始终把握了经济界这一特点。在实践工作中还总结出许多有效的经验并上升为指导方针,如“坚持标准、注意素质”;“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发展和巩固相结合”;“成熟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等。《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民建内部的组织工作文件,对发展程序、会员标准、考察内容、审批权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会员发展的基础上,民建在陕西的各级地方组织也逐步建立。

  粉碎“四人帮”以后,陕西的各民主党派开始恢复工作,民建面临的迫切任务是了解十年动乱后基层组织及会员的留存情况,在组织发展工作方针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工作侧重于联系会员、摸清人数、恢复活动,协助中共和政府落实对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的政策。

  据统计,到1980年6月,全省民建会员人数为627人,比1957年会员人数减少418人,下降35.7%。会员经过23年的重大变化,人数减少,年龄增高,原在工作岗位上的大部分退休,形成组织老化,后继乏人,导致各级领导班子乃至基层组织的骨干均年迈衰老,青黄不接。

  为了扭转组织严重老化的不利局面,民建中央提出吸收新会员入会,要让组织焕发青春的要求。考虑到当时原工商界人士已步入老境的实际,民建中央提出在原合营企业中被列入私方人员的“三小”(小商、小贩、小业主)后被从私方划分出来的劳动者中发展会员,还可吸收会员家属及其子女入会。实际上被划分出来的“三小”人员当时的年龄已经不能算小,会员家属亦步入老年,至于第二代入会者甚少。1980年至1984年,民建在陕西吸收会员206人,会员总数虽增至833人,但平均年龄却高达64.1岁。从“三小”和会员亲属中发展组织,反而导致加剧组织老化的进程,依然没有摆脱老化的困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出现了全民、集体、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的繁荣局面,许多新的经济界代表人士迅速涌现。为研究新形势下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中央统战部于1983年11月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形成了对今后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纪要重申了组织发展“三个为主”的原则,同时明确为适应形势变化,对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对象的范围作了新的拓展。

  为贯彻会议纪要精神,民建中央1985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的组织方针,拓宽发展对象的范围主要是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工程师、财经界人士、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人士,以及在工商企业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社会联系较广泛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等,特别要注意吸收其中的有代表性的中年知识分子。民建陕西省委员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放宽视野,多次会议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在各级党委、统战部的支持帮助下,深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经济研究单位,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吸收新鲜血液,转变老化局面,发展会员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数量增加,年龄下降,文化知识层次上升,且多为所在单位工作骨干。

  据统计,到1992年6月,全省会员人数为1528人,是1980年恢复组织活动后会员人数的2.4倍。其中工商企业界会员1124人;财经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会员148人;其他会员256人。平均年龄58.9岁,与1984年相比年龄下降5.2岁。进入新世纪后,组织发展继续按照坚持“三个为主”、注意改善结构、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慎重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入会等要求积极稳妥向前推进,会员结构有了明显改善。至2008年6月,全省共有会员3337人,市级委员会8个,基层组织169个。平均年龄为52.8岁,大专学历1207人,占会员总人数的36.2%;大学本科学历1013人,占会员总人数的30.4%;研究生学历197人,占会员总人数的5.9%。经过30年的发展,较1978年恢复活动时,会员人数增长4.32倍,市级委员会增长4倍,基层组织增长56.3倍。

  民建六大以后,为了解决领导集体老化问题,民建中央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当前组织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决定精神,民建陕西省委员会一方面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为领导集体建设做好人才准备。另一方面根据滚动交替的方针,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采取届中调整等措施,力争使领导集体老化严重、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以减轻换届压力,为实现新老合作交替做好组织准备。各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效果明显。2008年,按照《民建中央关于加强领导集体建设,加紧后备干部培养的意见》精神,七届省委会建立了由99名符合条件的会员组成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为与经济界人士密切联系的民建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30年来,在民建中央和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坚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先后就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兴陕、国企改革、西部大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多党合作等经济政治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年到2007年间,省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中共陕西省委召开或委托省委统战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123次。民建在协商时,事先都能进行调研和讨论,认真准备,发表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得到重视和肯定。省委会向政协提交大会发言400份、提案869份,其中,在2000年陕西省政协八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会的《关于陕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建议》被列为当年的“一号提案”,受到普遍关注。同年省委会报送的《警惕过度投机,采取措施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被民建中央评为优秀信息成果,并作为会中央的集体提案,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受到大会关注。国家证监会答复该提案时认为:提出在上市规则中制定条款,规范创业公司各方当事人行为的建议很好、很重要。证监会将作为修改和制定规则的重要参考。多年来,省委会围绕金融证券问题开展调研,通过省委会领导在全国政协提交了26份质量较高的大会发言和提案,逐步在这一领域形成了品牌效应,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年到2007年,我省民建各级组织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专题调查研究,向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和报告449份,得到中共各级党委的重视,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其中1990年2月,省民建、工商联组织从事经济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经过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提出的《对促进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经会中央、全国工商联转报国务院后,国务院领导对此建议很重视,立即指示国家计委进行研究,在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设想以及制订各项政策时予以充分考虑。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我省开拓独联体、东欧市场“联合走西口”的建议》被刊登在省委《决策参考》,其主要观点还被西北五省区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发言稿采纳。

  此外,省委会积极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参与了民建中央应急课题的研究,配合撰写了《中国金融安全问题》、《外汇储备急剧增长利弊分析》等研究材料。2004年、2005年分别向会中央提交了《农村产业化和城乡二元化结构问题》、《我国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问题研究报告》、《我国社区银行培育与发展的研究报告》。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发挥参政党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民建陕西省委会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同时,不断拓展参政议政的思路,切实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据统计,近年(2002-2007)来,省委会共向有关方面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63份。其中9份被全国政协采纳,70份被民建中央采纳,25份被其他相关部门采纳。其中2005年报送的《关于对利用印花税下调内幕消息炒作获利者进行立案调查的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和秘书长华建敏分别做了批示;2006年报送的《尽快建设中缅石油管道,确保我国能源输入畅通》的情况反映引起国务院领导重视,副总理曾培炎批示有关部门阅研。

  认真探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途径和方法,从不同层面和各个方面切实推进民主监督。目前,省委会有70名会员担任各级人大到表,其中2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54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其中3人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会员51人,其中5人担任厅以上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担任各种特邀职务的会员98人,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在民主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应有作用。

  四、社会服务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围绕国家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创造陕西民建工作的新局面。

  兴办企业,安置待业青年。上世纪80年代初,在上海民建、工商联的肯定和支持下,上海的原工商业者将落实政策的多余款项用于创办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后一些地方民建、工商联起而效仿。1980年至1984年,陕西省民建、工商联各级组织及成员筹办集体企业60家,安置待业青年1714人,创造经济效益860万元,其中缴纳国家税金445元,企业积累415万元。民建、工商联创办的这类公司,不仅为国家当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更重要的是为以后民营经济的创办和发展,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198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民建结束所创办的各类企业。

  开展咨询、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省民建、工商联加强协作,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农村、面向少数民族,支边、支农、支军,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咨询、培训工作。1984年至1989年,有组织地开展了有关业务性和政策性咨询953次。1983年至1989年(只在此阶段开展了此项工作),省两会各地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1186期,结业人数45099人,举办专题讲座124期,听讲人数5502人。民建、工商联广泛开展的咨询、培训工作,灵活机动、因地制宜,不请拨经费,不占国家编制,急社会之所急、补国家之不足,因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实施再就业工程。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是省委会社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会员企业容纳就业人员在10万人左右。其中会员贾雅芳创办的杰尔泰凉皮有限公司,在全国设立216家连锁店,安置就业5000人,公司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再就业基地”。

  开展定点扶贫工作。1997年以来,省委会先后包扶了永寿县御驾宫寨子村、洛南县石门镇桥河村、黄陵县店头镇长墙村三个贫困村。包扶期间,省委会为寨子村协调争取资金185万元,帮助该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群众饮水、用电、道路等实际困难。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的李冬玉同志为该村争取复垦资金60万元,实现复垦耕地350亩。在多方面共同努力下,该村由贫困转富裕,被咸阳市评为市级文明村、小康示范村。包扶桥河村期间,省委会先后协调争取资金68万元,重点帮助该村重建因洪水冲毁的村小学,并慰问受灾群众。省委会根据该村实际,请农技专家到该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农技水平。推广新建良种核桃园700亩。目前该村以实现脱贫,群众生活明显得到改善,并被评为洛南县科技示范村。2006年长墙村被确定为省委会包村扶贫点后,省委会根据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为该村争取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目前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今年黄陵县将该村列为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省委会将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加大扶贫力度,帮助该村加快发展,尽早实现脱贫。

  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省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抗害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1998年抗洪救灾中,省委会各级组织、广大会员踊跃捐款捐物178.4万元.2002年我省渭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会员企业捐献救灾物资60万元。2003年抗击非典中,民建陕西省委会所属的各级组织、会员及会员企业,捐款捐物共计2300万元,位居全国省级民建组织第二,7名民建会员受到民建中央表彰,被授于“抗击非典全国先进会员”光荣称号。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省委会组织动员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全力以赴参加抗震救灾,并适时在陕西启动思源工程。据统计,本次抗震救灾省委会向灾区捐款捐物1489.686万元,为我省统战系统捐款捐物总额的32%。以实际行动有力的支援了抗震救灾。

Tags: 责任编辑:baoji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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