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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曙光:加强党派机关建设 发挥党派机关作用

  党派机关在党派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枢纽作用,是党派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党派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组织途径,承担着党派促进开展党(会)务活动、履行职能、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党派机关为坚持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本党派自身建设和多党合作事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必不可少的贡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面临新的时代使命,历史性地提出了参政党如何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时代课题,也必然提出了党派机关建设的新任务,党派机关必须适应党派加强新时代参政党建设和担当时代使命的新要求,为党派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

  一、党派机关建设存在先天不足

  笔者有在民建市级机关、省级机关工作的经历,还曾长期担任民建区级工委负责人,对党派机关建设的先天不足有些体验。由于发展历程的内在原因和体制、机制等客观条件约束,党派机关在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整体行政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较同级中共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相比有差距,同各党派中央机关比也有差距。

  在党派组织体系中,党派机关社会影响力与党派总体社会形象相比,存在一个“低中心、高外围”的现象。机关建设水平与党派组织的整体影响力、党派干部队伍现状与党派成员整体素质相比,存在机关建设弱于组织建设、机关工作者能力弱于党派成员能力的现象。尤其是在效能效率、担当作为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形成“低中心、高外围”现象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党派成员加入组织的门槛要求较高,对学历、职业成就、社会影响力等严格的要求,只有在一定界别、一定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才有申请加入党派的资格。党派成员起步高的事实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党派机关干部在学识阅历等方面提升的途径狭窄。缺少再教育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知识老化、思维固化,能力蜕化等问题,与党派成员相比差距较大,在一些环节上出现机关工作者跟不上党派成员、机关工作跟不上党派工作要求的情况,机关的服务、协调和动员、组织等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对党派工作的整体促进作用有限。

  党派成员与机关工作者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党派成员参与党派工作完成是自觉自愿的,具有奉献和服务的意义。而机关工作者的参与则是职业行为,具有外在的规范性和职务的约束性。党派成员在眼界、境界和理想信念层面具有优势,机关干部在职业、专业和组织管理方向具有优势,两者优势互动是做好党派工作的必要条件。机关干部只有团结本党派成员,学习本党派成员的优良品质,弘扬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才能真正地服务党派工作。为多党合作事业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二、党派机关建设面临困难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在各级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党派机关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机关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机关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机关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不可否认,党派机关建设仍存在不足,面临着困难。

  其一,机关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党派机关相比同级中共党委和政府机关,干部交流任职的机会很少,干部进来易、去出难,绝大多数干部一旦进入机关就要一直工作到退休。与此同时,党派机关工作相对单纯,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较少,在社会生活层面的接触不多,机关干部对社会的感性认识欠缺,长期积累下来,干部习惯于工作上按部就班,思维固化。缺乏创新热情,由此,党派机关在提拔任用干部上不可避免地陷于论资排辈,反过来又影响到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机关原本就狭窄的干部成长空间情况进步加剧。

  其二,机关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党派机关干部的学历结构虽然已有了极大改善,但与同级中共党委和政府部门干部的学历结构比还是明显偏低,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较少。党派机关能为干部继续接受学历教育的条件有限。另一方面,党派机关干部还缺少到实际工作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的机会。这两方面的情况在其他党派机关也不同程度存在,制约了党派机关干部学识和能力的提升。

  其三,党派组织机构不健全。在党派市级机关(省会城市情况会好些)普遍存在人员编制过少、内设部门过于简化等问题。往往存在一个干部身兼多岗职责、一个部门承担多项职能的问题。以民建某省为例,除省会城市外,九个市级组织人员编制最多的7人,最少的仅3人,人员严重不足,勉强设立1—2个工作部门,很难适应党派工作日益规范发展的需要,机关干部身陷事务,忙于应付,难免影响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寻求党委统战部和党派成员的支持,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先,党派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建设滞后,机关服务党派自身建设、促进党派组织发挥作用的效能不足。

  三、加强党派机关建设的思考

  加强党派机关建设是推进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就明确提出,要支持民主党派“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强调要“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交流、挂职”,“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加强党派机关建设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活力。因此,各民主党派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高度出发,结合各党派的实际,着眼于促进本党派在新时代更好发挥作用的要求,以党为师,做好加强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要加强党派机关的政治建设。党派机关是典型的政治机关,不仅是完成本党派组织确定的各项任务的专门工作机构,而且是促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公共部门,要求机关工作者必须树立崇高的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担当政治责任,完成应有的政治使命。因此,党派机关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对机关工作者的政治教育,要引导和教育机关干部建立起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仰和政治理想,培养为多党合作事业工作的内在动力,进而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上,推进机关的作风建设,确保党派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推进党派组织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带好头,为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新时代参政党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加强党派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同所有机关一样,党派机关干部也是决定机关工作成败的关键,培养造就一支精神饱满、境界思路开阔、素质能力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对于促进党派机关工作、发挥机关作用至关重要。根据我的了解,民建中央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值得在民建省级、市级机关推广,需要民建中央加强对各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议各民主党派中央能与中共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协商一致,建立全国统一的党派机关干部培训机制和课程设置,由各党派中央机关统筹,分级实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在党派机关干部培训、交流、挂职等方面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党派机关干部的学识、境界以及能力等综合素养,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和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党派机关的机构建设。党派中央要关心支持地方各级组织加强机关机构建设,协调地方中共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党派机关在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困难,促进地方各级党派机关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更好适应党派工作的需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发展、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要求。根据地方党派机关对接党派中央工作和履行职能的实际情况,一般设区的市级党派机关应至少有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调研处等4个部门,人员编制至少应在15人以上,这样才能满足党派工作的需求,保障党派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建议各党派中央能与中共中央进行高层协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对全国的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形成全国统一的党派市级组织建设的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标准,推进市级党派机关的规范化建设。

  (四)要加强党派机关的领导力建设。党派机关在贯彻执行党派同级委员会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中具有中枢作用,是党派组织上下级联系的桥梁,是同级组织协作的纽带。但是,在地方党派组织受党派上级组织和同级地方中共党委领导的体制机制条件下,机关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在同级中共党委主导,上级党派组织的权力有限,导致党派机关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弱化,工作指导关系紧密性不足,不仅影响到党派组织内部的集中统领导, 而且也影响到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的集中统一领导, 影响到多党合作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作用的充分发挥。建议党派中央进一步明确党派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程序与工作规范,严格组织纪律,理顺体制机制,赋予党派机关上级对下级的必要领导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中共“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经验,从加强党派中央机关的权威开始,强化党派内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关系,健全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机关体系,提升带领党派成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能力,促进党派组织程度总体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本文刊登在会中央《民讯》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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